1、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方面的方針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規、及上級、地方有關部門的相關決定。
2、貫徹執行國家、地方有關的技術標準、規范、規程及項目部的標準,督促檢查部門的質量、技術、安全、試驗、測量、計量、材料、設備、能源等的規范、標準執行情況,出現的技術問題必須及時解決。
3、編制本項目部施工組織設計、施工方案,質量管理措施、技術措施、安全技術措施、文明施工措施、環保措施等并督促檢查實施情況。
4、組織好施工工程的圖紙會審,及早發現圖紙中存在的問題,并及時與監理聯系協調解決辦法,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各項技術問題。
5、堅持執行工程質量檢驗標準、質量管理標準及質量責任制,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,及時掌握工程質量情況,參加工程質量檢查,有效控制工程質量。
6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、規范、標準,負責與各部門簽訂安全技術合同。
7、負責項目工程應用新材料、新技術、新工藝的應用。組織項目部的技術改造。
8、組織做好各施工工程的竣工收尾消項、工程交工及交工后的維修保修工作,達到完成竣工交工標準。
9、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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